「照我說的做,不要學我做的!」
「不要怪我們!如果你不是這麼差勁的小孩,我們就不必老是打你了。」
「你竟敢回我嘴,你這個沒禮貌的小鬼,我要用肥皂洗你的嘴巴!」
「別想用怪你弟弟來撇清關係。你是闖禍的人,每次都是你開始的。」
「不要怪他們!如果你有麻煩,肯定是你自找的!」……
每當你對任何的不公、折磨、辱罵、侵犯,表達出不滿意見時,是否會遭受以上種種的言語砲轟?
其實,每個人與生俱來就有健康的怪罪情緒或感受,「怪罪」是對於不公狀況的本能憤怒反應,它是天生的自我保護衝動,是一種反射反應,也是一種本能,目的在於向傷害我們的人究責,也拒絕揹黑鍋。
怪罪就像性的感覺那樣,可以被健康或不健康的表達出來,安全而無虐待性地宣洩怪罪,對於情緒創傷的復原是很重要的,健康的怪罪可以讓我們將磨難中所累積的怨恨釋放而出,把我們從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悲憤中解救出來。
許多心理創傷的倖存者會發現,怪罪是自己最難接受的情緒,而且會把它視為最大的憤怒之罪。只因為社會規範普遍不准孩子怪罪父母,即使是父母失能且無情地傷害他們的孩子。
於是,常見失能父母用具毒性的怪罪,偽善地毀壞孩子怪罪不公的本能。
怪罪的本能之所以很難恢復,正是因為這些訊息在我們一感到怪罪的時候,就會在心裡內在發作,使得我們感到害怕、羞恥或罪惡,於是立刻壓抑怪罪,或是把它轉向對內,為了自己想怪罪而怪罪自己!
我們需要拋棄這些關於怪罪的訊息,否則對於自己童年失落的否認會一直完好如初,而且會一直為了父母的罪過而怪自己。如果能把怪罪還給在我們還太小且無法防衛及拒絕時,就把怪罪倒在我們頭上的人,我們就可以大幅增進自己的復原情況。
其實,無論童年時是否受到創傷,偶爾有怪罪別人的感覺,都是正常、健康且必要的,就像大部分的動物,所有的人類天生就有自我保護的本能,會自動用怪罪性的憤怒去回應傷害,那些大叫「退後!」或「停!小偷!」的受害者,就是本能地在表達怪罪。
怪罪是「認出侵略並拒絕侵犯」這個重要生存技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在一個有太多人對無力者虎視眈眈的世界,我們有時確實需要應用怪罪,來認出危害並保護自己不成為受害者。
隨著倖存者在復原「怪罪過去的不公遭遇」的能力時,經常會同時改善認出當下不公狀況的能力。
要學會挑戰並停止虐待,第一步是要認出虐待,而怪罪和憤怒的感覺,經常是有不公狀況發生的線索,是心理機制中對於虐待最本能的警告訊號。
怪罪的情緒也是挑戰和終止虐待的強大工具。
健康地表達怪罪,能創造對於勇氣和力量的真實內在體驗,把倖存者從癱瘓性的恐懼和無助,立刻轉移到充滿力量和安全的感覺。
練習怪罪虐待行為,能夠給予內在小孩所期盼的東西,也就是在危險時刻,可以用憤怒來保護自己。這會喚醒內在小孩去接受「自己現在住在成人的身體裡」的事實,而且他現在已經更大、更強壯,更有能力擁護自己了。
怪罪會鼓勵我們面對自己所害怕及必要的人生挑戰,幫助我們建立自我表達的權利,並且追究任何試圖否定這些權利的人。
怪罪允許我們對於不想要的要求或給予說「不」,它會打開我們的眼睛,使我們看到自己仍像是無力的孩子那樣在忍耐現在的不公狀況,也允許我們再度獲得那些天生勇猛的雄獅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