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法無所不能,但不能傷害!——關於魔法的使用原則
如果你擁有魔法力量,你會用來做什麼?
在你回答之前,先聽聽看以下的說法,或許可以給你一點參考……
魔法是透過使用尚未被科學定義或接受的力量,作為引起改變的操作手法。
這個力量是用來產生和維持宇宙運行的。
從遠古以來,人類便一直應用這股力量來獲得寧靜、平安、激勵,甚至是療癒,其運用的層面是十分廣泛的,從天主教的祈禱儀式、印第安人的祈福,到臺灣各宮廟裡的收驚,無一不是這類力量運用的範例。
這股來自大自然的力量,我們配合宇宙運行的法則,所引導的方向是朝正向能量發展,目的在於解決與建設,而不是奪取與破壞,所以史考特‧康寧罕在《魔藥學》一書中,為魔法的應用訂立了以下原則:
1.魔法是自然的。
2.使用魔法時不得傷害任何人,包括自己在內。
3.魔法需要努力。你投入多少,就會獲得多少。
4.魔法通常不是即時的。法術需要時間才能奏效。
5.施行魔法不應求取報酬。
6.永遠不要拿魔法開玩笑或炫耀自我。
7.魔法可以用在自己的利益上,但前提是,這不會造成任何傷害。
8.魔法是一種神聖的行為。
9.魔法可用於防禦,但絕不能用於攻擊。
10.魔法是一種知識,不只是施行和法則,還包含其效果。不要相信魔法的作用,要去認識它!
11.魔法就是愛。所有的魔法都應該出於愛的本心,當憤怒或仇恨激動起你的魔法時,你已經越過邊界進入了一個危險的世界,一個最終會消耗掉你的世界。
為什麼康寧罕會一再強調這個原則?在《魔藥調製聖典與現代應用指南》一書中他說得更清楚了:
這是所有魔法最基本、不可妥協的規則:不傷害任何人。不傷害你自己,不傷害你的對手,不傷害任何人。
對我來說,魔法是一種愛的行為,是為我們的生活帶來光明和秩序的一種方法。對於其他大多數的魔法從事者來說也是如此,但是對有些人而言就不是這樣。
許多人太過投入於魔法之中,因為他們把魔法視為一種強大的武器,可以用來對付嘮叨的老闆、不忠實的朋友和伴侶,以及一大堆想像中的敵人。
但他們很快就會認清事實。
如果你想控制或操縱別人,要別人屈服於你的意志,那麼魔法就不適合你。如果你想傷害、打擊,甚至殺害他人,魔法也不適合你。如果你想強迫他人愛上你或和你纏綿,魔法就是不適合你。
並不是沒有企圖以魔法嘗試這些事情的人,他們當然存在……一段時間。然後,因為某種理由,他們悄悄地消失在日落的餘暉中。
有些業餘的邪惡魔法師(實際上也沒有其他類別)往往會這麼想:「嘿!我可以對那個人施展魔法,自己卻不受到任何損害。因為我受到了嚴密的保護,哈哈!」
也許他們受到了能夠抵擋任何外在負面力量的魔法的保護,但是,這些魔法保鑣無力抵禦那些最終會將它們徹底擊垮的攻擊。這種「詛咒」來自於何處?答案是來自於內在。
施展傷害性的魔法,會喚起一個人最黑暗、最危險的內在。沒有超級英雄會為了撥亂反正而對邪惡魔法師下詛咒,沒有魔法仙子會揮舞魔法棒來制服邪惡魔法師。誤用魔法的人會對自己造成詛咒,因為他們解開了被鎖於內在的強大邪惡能量。這股邪惡能量最後必定會反噬回去,只是遲早的問題。
所以,如果你打算這樣利用魔法的話,再好好想想吧!
魔法仍有被不小心誤用的時候,無論是威脅要詛咒別人,或是假裝你能夠執行這樣的動作,都會違反「不傷害任何人」的規則,即使你不是真的想這麼做。在心裡傷害別人,就跟實際造成精神或身體上的傷害一樣糟糕,而且最後會導致那些說大話的人詛咒到自己。
為了發生親密關係而承諾別人要教導他們魔法的秘密,是另一種讓你自己招致禍害的保證。
這些都是事實,不是個人見解。一切由你自己決定。